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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朔州市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5月21日-6月8日

|0·2012-05-28 11:19:09浏览0 收藏0

  朔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朔人考函[2012]1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朔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中心晋人考函 [2012]18号精神,现将我市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

  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共设置12个专业。即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考试均设有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专业。其中运输专业设水路、公路、铁路、民航四个子专业。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与实务和经济基础知识。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且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申报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2、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需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二)申报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年底。

  三、报名办法、报名时间、现场审核及资料订购地点安排

  1、报名办法: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省直驻朔及中央驻朔单位的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登陆“朔州人事考试网”(www.szrsks.cn),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考生头像照片(上传照片要求必须是清晰的证件照,达到报考系统图示的效果。上传生活照、旅游照等均是不严肃的报考行为,本站将不予审核。上传照片的技术指标要求:a.电子文件格式必须为jpg;b.电子文件大小必须在30kb以下。不符合技术指标的电子照片将不能上传到报考系统。),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上传信息和照片的规范性进行审核,通过后由考生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即考生本人所在单位的上级行政部门,无主管单位的私营、个体、外资企业等报考人员另需提供居住证明)审查、盖章后,由本人将《资格考试报名表》原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二代身份证识别仪能识别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一)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审验,通过方可进行网上交费。

  2、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5月21日―6月8日

  现场审核和网上交费同时进行,具体时间安排:6月9日―6月11日

  《准考证》于考前一周(即10月29日开始)由考生网上自助打印,考生本人填报信息有误不予更正。

  3、现场审核及资料订购地点

  朔州市开发北路人才大楼一楼西侧考试中心办事大厅

  四、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文件(晋价费字[2003]90号)规定,考务费收取标准:报名费10元/人,考务费80元/人。

  五、考试大纲未做修订,经济考试用书做了部分修订,辅导用书做了较大修订并增加了中级、初级《考纲解析与应试指南》两个品种。考生可于5月21日―5月30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办理订购,也可自行登陆人社部考试中心指定的唯一售书网站http://rsks. class.com.cn征订。

  六、考试

  二O一二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用考务软件自动生成。

  1、考试时间:2012年11月3日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2:00― 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2、考试务必注意事项:

  (1)考生凭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入场。二证缺一者不准入场。

  (2)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考试时只准携带黑色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机、书籍等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一经发现按严重违纪处理。夹带书籍资料一经发现,全部没收,概不退还。考生的手机、书籍等随身禁带物品若有丢失,责任自负。

  (3)答题前请先用黑色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在试卷和答题卡的规定位置将姓名、准考证号和试卷代码、科目代码填涂好。答题卡准考证号一栏的空白方框中要求填写准考证号,每格一位阿拉伯数字,然后用2B铅笔将“准考证号”栏中相应括号内的数字涂黑。按自己认定的答案,将每题所选项涂黑。涂黑方括号必须用2B铅笔,黑度必须盖住方括号内字符,不得涂出框外 (正确填涂方法请参看卡上要求)。不得折叠答题卡,修改时要用橡皮擦净。务必将试卷上注明的科目代码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信息点上。错(漏)填涂准考证号、科目代码、试卷代码的答题卡无效,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4)考试时将对考生及其二代身份证、准考证进行摄像。不严格按监考要求在《考场座次表》上履行签到签退手续,不积极配合考场现场摄像人员摄像的考生按违纪处理。

  (5)擅自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的,本次考试成绩作废,按严重违纪处理,终身不得参加我市人事考试。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涉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越来越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希望各有关单位予以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做好报名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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