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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12年物流师考试错、丢证书的换发受理

|0·2012-05-24 17:27:18浏览0 收藏0

  各市鉴定中心、省直培训机构:

  全国(省)统考错、丢证书的换发受理工作即将开始,请携带以下材料于2012年6月4日至6月22日到省中心307室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4-22966425。

  需提供材料如下:

  1、《信息勘误表》并加盖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2寸照片二张

  4、证书丢失需提供遗失证书的公告(须国家认可公开发行)原件

  5、照片贴错,需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重名原因,需提供二人身份证原件。

  6、学历错误需提供学历证明

  附件:信息勘误表.doc

?2012年物流师考试网络辅导招生简章

?2012年物流师考试各地报名时间汇总

更多信息请访问:物流师频道     物流师考试论坛    物流师考试模拟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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