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成功
第四节 存货
一、存货概述
(一)、概念
1、定义: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以备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范围:包括原材料、在途物资、在产品、库存商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发出商品等。
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企业的各项存货应合并以一个统一的存货项目列示。
注: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而储备的各种物资不能算做存货。
(二)、存货的确认条件
1、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二、存货的取得
1、存货取得的计价
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不包括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
另外:如果运费可以抵扣进项,则运费*7%计入进项税,运费*93%计入存货入账价值。
2、存货取得的核算:在途物资、原材料
①货、单都到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②单到货未到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③货到单未到(月末暂估入账,下月红字冲回))
借:原材料等
贷:应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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