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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红斑狼疮分类诊断标准(ACR修订,1997年)
1.蝶形红斑 遍及颧部的固定性红班,扁平或高出皮面,很少累及鼻唇沟。
2.盘状红斑 隆起的红斑上覆有角质性鳞屑和毛囊拴塞,旧病灶处可有萎缩性疤痕。
3.光过敏 患者自述或医生观察到的日光照射引起的皮肤过敏。
4.口腔溃疡 可观察到口腔或鼻咽部无痛性溃疡。
5.关节炎 累及二个或二个以上外周关节的非侵蚀性关节炎.可有关节肿胀、压痛或积液。
6.浆膜炎
(1)胸膜炎:肯定的胸痛病史,或听诊有胸膜摩擦音,或有胸腔积液的证据;
(2)心包炎:心电图异常;或有心包摩擦音,或有心包渗液。
7.肾脏病变
(1)持续性蛋白尿,大于0.5g/24小时;
(2)管型:可为红细胞、血红蛋白、颗粒管型或泥合性细胞管型。
8.神经系统病变
(1)癫痈:非药物或代谢紊乱所致,如尿毒症、酮症酸中毒或电解质紊乱。
(2)精神病:非药物或代谢紊乱所致如酮症酸中毒或电解质紊乱。
9.血液系统异常
(1)溶血性贫血伴网织红细胞增多;
(2)白细胞减少:至少二次以上低于每升4xl09;
(3)淋巴细胞减少:至少二次以上少于每升1.5x109;
(4)血小板减少:低于每升100 xl09(除外药物影响)。
10.免疫学异常
(1))抗双链DNA抗体阳性;
(2杭Sm抗体阳性;
(3)抗磷脂抗体阳。
抗心磷脂抗体IgG或IgM水平增高;或标准方法测定抗狼疮抗凝物阳性;或梅毒血清学试验假阳性至少6个月,并经梅毒螺旋体固定试验或抗体吸收试验证实。
11.抗核抗体
免疫荧光抗核抗体滴度异常或相当于该法的其他试验滴度异常,排除药物性狼疮综合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