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1年盘锦物业管理师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0·2012-03-28 15:06:14浏览0 收藏0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预约成功

我知道了

  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考试合格证书已到,请考生按要求携带如下证件和物品到市人社局209房间领取:$lesson$

  1、 准考证(原件);

  2、 毕业证(学历证书原件);

  3、 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4、 2张照片(一张1寸、一张2寸)

  特别提醒:

  1、工作日上午办证(除周二去省厅盖章、领证)!

  2、准考证是领取证书的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丢失后果自负。

  3、各类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请在考试结束后两年内领取,过期不予办理。

  4、需要办理继续教育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请与市人社局培训中心(505房间)联系。

  联系电话:2827109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6月29日

更多内容访问>> 物业管理师考试频道    物业管理师课程试听     物业管理师考试论坛

?2012年全国注册物业管理师考试时间9月15日、16日
?2012年注册物业管理师考试网上远程辅导招生简章!
?环球网校2010年物业管理师考试辅导通过率96.73%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