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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网上报名缴费工作的通知(陕职鉴发〔2012〕12号)
各市(杨凌示范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试报名、培训点: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推行全国统考网上报名系统的相关会议精神,大力推动我省以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层次和工作效率的进程。经研究决定从2012年4月起,在我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中率先开展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缴费职业范围
网上报名缴费的职业包括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秘书(二级)、营销师(一、二级)、职业指导人员共10个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职业;秘书(三、四、五级)、营销师(三、四、五级)2个全省统一鉴定考试职业。
二、网上报名程序
申报程序分为网上注册登记、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步骤。
(一)网上注册登记。个人报考由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通过“陕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sn.osta.org.cn)网上报名入口进行考生基本信息的录入和上报。注册流程:首先进入“陕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再进入报名注册页面,填写考生真实情况及报考的职业、级别,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内)免冠证件照的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考生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必须牢记)。
(二)资格审核。分三个层次,第一、考生诚信承诺。保证本人符合所报考职业的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报考条件但进行了报名考试,本人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个人承担。第二、报名点现场资格初审。注册成功的考生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带电子照片的《陕西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个人申请表》,按照系统提示的审查预约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相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或省直属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初审。第三、省鉴定中心核查。在考生完成报名到证书发放前,省鉴定中心对考生报考资格采取全面或部分核查方式进行检查,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发证资格。
(三)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后,个人报考的考生可登录 “陕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完成后,可查看缴费是否成功;逾期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不予安排考试。
(四)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的考生或单位可于考前5天内登录“陕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有关要求
(一)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个人网上报名、缴费工作,是我省职业技能鉴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一个开阔的国家职业资格政策信息展示平台。各市(杨凌示范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报名培训点要按本通知要求,统一思想,广泛宣传,精心安排,确保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个人网上报名缴费工作顺利实施,使这项以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层次和工作效率的便民举措落到实处。
(二)为了确保网上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3月份将在西安举办全省鉴定统考网上报名缴费专题培训班。各市(杨凌示范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试报名培训点要选派骨干人员参加报名系统使用培训学习。
(三)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个人网上报名缴费工作实施后,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抓好考前培训和晋级培训,提高培训效果,提升取证率,创培训品牌,创培训名牌。要站在对考生负责,对我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负责,对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负责高度,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充分发挥报名培训机构的作用。对在个人网上报名缴费工作实施中弄虚作假,故意填写虚假信息,徇私舞弊的个人或机构,将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取消报名机构的资质,切实维护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和科学规范性。
(四)各地各单位在工作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反馈。
联系人: 陶 杰 (029)82233326
赵新涛 (029)82233390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