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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分数线公布原则

|0·2012-02-27 10:33:16浏览0 收藏0

  一、考试分数

  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阅卷评分,考试所获得的考生考试分数是卷面答题的原始分数。

  二、考试分数的公布

  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结束后,在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规定的时限内,考生考试正式分数将以成绩单的形式寄到各考区,考试成绩以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下发的考试成绩单为准。考生可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考试报名所在地)领取考试成绩单。考生也可在国家医学考试网上(http://www.nmec.org.cn)查询考试原始分数。

  考试成绩以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下发的考试成绩单为准。

  三、成绩单

  考试成绩单是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向考生报告考试分数的唯一正式文件,也是考生申请注册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存。如成绩单印刷错误或姓名、考试类别等打印有误时,可向考点办公室提出重新打印的书面申请,经考点、考区核查确属打印(印刷)有误时,按规定程序重新发放成绩单。考试成绩单手写、复印均属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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