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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经济师《中级财政税收》重点难点辅导6(2)

|0·2012-02-24 09:15:54浏览0 收藏0

  11.掌握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12.掌握境外所得已纳税额的抵免:

  (1)直接抵免+间接抵免

  (2)我国实行限额抵免,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

  境外所得税税款抵免限额=

  抵免限额实际上是来源于境外的所得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3)境外所得纳税时:遵循“多不退,少要补”的原则

  13.掌握税收优惠

  14.熟悉源泉扣缴的规定,注意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

  15.掌握特别纳税调整

  (1)转让定价调整

  (2)成本分摊协议

  (3)预约定价安排

  (4)提供相关资料

  (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6)受控外国企业规则

  (7)防范资本弱化规定

  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以下规定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金融企业,5:1;(2)其他企业,2:1。

  (8)一般反避税规则

  (9)加收利息

  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利息应当按照税款所属纳税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5个百分点计算。

  企业依法提供有关资料的,可以只按前述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

  (10)追溯调整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进行纳税调整。

  16.熟悉纳税地点、纳税方式、纳税年度、预缴申报、汇算清缴、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二)个人所得税

  1.掌握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2.掌握个人所得税的11个应税所得项目,给出所得,能够确定适用的税目: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3.熟悉税率: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税率不用记,其他税率必须记住,尤其是劳务报酬所得的税率、稿酬所得的税收优惠。

  4.掌握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

  (1)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工资、薪金收入额减除2000元费用后,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附加减除费用的规定:2800元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个体工商户业主每月可以扣除2000元的生计费用

  (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投资者每月可以扣除2000元的生计费用

  (4)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必要费用

  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2000元。

  (5)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①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②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的收入额-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8)公益事业捐赠扣除

  一般公益、救济性捐赠额的扣除以不超过纳税人申报应纳税所得额的30%为限;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5.掌握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和税收抵免规定

  6.掌握税收优惠

  7.熟悉自行纳税申报、代扣代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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