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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合格的理财规划师,在对客户进行理财规划的过程中,必须要注意遵循一定的原则,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整体规划原则。整体规划原则既包含规划思想的整体性,也包含理财方案的整体性。作为理财规划师不仅要综合考虑客户的财务状况,而且要关注客户非财务状况及其变化,进而提出符合客户实际和目标预期的规划,这是理财规划师开展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
2)提早规划原则。提早规划一方面可以尽量利用复利的“钱生钱”的功效,另一方面由于准备期长,可以减轻各期的经济压力。能否通过理财规划达到预期的财务目标,与金钱多少的关联度并没有通常人们想象得那么大,却与时间长短有很直接的关系,因此理财规划师要与客户充分沟通,让客户了解早做规划的好处。
3)现金保障优先原则。只有建立了完备的现金保障,才能考虑将客户家庭的其他资产进行专项安排。一般来说,家庭建立现金储备要包括日常生活覆盖储备和意外现金储备。
4)风险管理优先于追求收益原则。理财规划首先应该考虑的因素是风险,而非收益。追求收益最大化应基于风险管理基础之上.因此理财规划师应根据不同客户的不同生命周期阶段及风险承受能力制定不同的理财方案。
5)消费、投资与收入相匹配原则。理财规划应该正确处理消费、资本投入与收入之间的矛盾,形成资产的动态平衡,确保在投资达到预期目的的同时保证生活质量的提高。在现实中,应特别注意使消费与收入相匹配、投资规模与收入相匹配、投资和消费支出安排要与现金流状况相匹配等。
6)家庭类型与理财策略相匹配。根据不同家庭形态的特点,理财规划师要分别制定不同的理财规划策略。一般来 说,青年家庭的风险承受能力比较高,理财规划的核心策略为进攻型;中年家庭的风险承受能力中等,理财规划的核心策略为攻守兼备型;老年家庭的风险承受能力比较低,因此理财规划核心策略为防守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