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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药剂卫生
一、.药品卫生标准(微生物限度)无特殊说明,检验单位均为每1g、每1ml、或10cm2
①致病菌
口服给药制剂 |
不得检出大肠埃希菌。 |
含动物组织(包括提取物)及动物类原药材粉的制剂(动物角、王浆、蜂蜜、阿胶除外)每10g或10ml还不得检出沙门菌。 | |
局部给药制剂 |
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 |
鼻及呼吸道吸入给药制剂还不得检出大肠埃希菌。 | |
阴道、尿道给药制剂,还不得检出梭菌、白色念珠菌。 |
② 细菌、霉菌、酵母菌【细菌数以菌落表示,菌落形成单位(cfu,colony-forming unit)】(下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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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无菌制剂:制剂通则、品种项下要求无菌的制剂及标示无菌的制剂、用于手术、烧伤、或严重创伤的局部给药制剂应符合无菌检查法规定。
④ 有兼用途径的制剂;⑤ 霉变、长螨者以不合格论;⑥ 中药提取物及辅料参照相应制剂的微生物限度标准。
三、制药环境的空气净化
① 层流型净化技术:室内净化空气的流向呈同向平流状态,各流线间的尘埃不易互相扩散,室内产生的尘埃可随层流迅速流出。保持室内洁净度,可获得100级的洁净级别。层流分为水平层流和垂直层流,有层流洁净室和层流净化工作台。
② 非层流型净化技术: 进入厂房的空气流线呈不规则状态,各流线间的尘埃易互相扩散,不易将尘埃除尽,可获得10000~100000级的洁净空气。
③ 净化级别划分及适用范围(下页表)
细菌、霉菌、酵母菌【细菌数以菌落表示,菌落形成单位(cfu,colony-forming unit)】
剂型 |
细菌数(cfu) |
霉菌和酵母菌数(cfu) |
大肠菌群(个) | |
口服给 药制剂 |
不含药材原粉 |
每1g≤1000 每1ml≤100 |
每1g或每1ml≤100 |
― |
含药材原粉 |
每1g≤1万(丸剂≤3万) 每1ml≤500 |
每1g或每1ml≤100 |
每1g≤100 每1ml≤10 | |
含豆豉、神曲 |
每1g≤10万 每1ml≤1千 |
每1g≤500 每1ml≤100 |
每1g≤100 每1ml≤10 | |
局部给 药制剂 |
用于表皮和黏膜不完整的含药材粉末的制剂 |
每1g或10cm2≤1千 每1ml≤100 |
每1g、1ml、或10cm2≤100 |
― |
用于表皮和黏膜完整的含药材原粉的制剂 |
每1g或10cm2≤1万 每1ml≤100 |
每1g、1ml、或10cm2≤100 |
― | |
耳、鼻及呼吸道吸入给药制剂 |
每1g或10cm2≤1百 每1ml≤100 |
每1g、1ml、或10cm2≤10 |
― | |
阴道、尿道给药的制剂 |
每1g或10cm2≤1百 每1ml≤100 |
每1g、1ml、或10cm2≤10 |
― | |
直肠给药制剂 |
每1g或10cm2≤1千 每1ml≤100 |
每1g、1ml、或10cm2≤100 |
― | |
其它局部给药制剂 |
每1g、1ml、或10cm2≤10 |
― |
净化级别划分及适用范围
级别 |
尘粒最大允许数/m3 |
微生物最大允许数 |
适用范围 | ||
≥0.5μm |
≥5μm |
浮游菌/m3 |
沉降菌/皿 | ||
100 |
3500 |
0 |
5 |
1 |
①最终灭菌的无菌药品:大容量注射液(≥50ml)的灌封。 ②非最终灭菌的无菌药品:灌装前不需除菌滤过的药液的配制;注射剂的灌封、分装和压塞;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最终处理后的暴露环境。 |
1万 |
35万 |
2千 |
100 |
3 |
①最终灭菌的无菌药品:注射液的稀配、滤过;小容量注射剂的灌封;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最终处理。 ②非最终灭菌的无菌药品:灌装前需除菌滤过的药液的配制。 ③其他无菌药品:供角膜创伤或手术用滴眼剂的配制和灌装。 |
10万 |
350万 |
2万 |
500 |
10 |
①最终灭菌的无菌药品:注射剂浓配或采用密闭系统的稀配。 ②非最终灭菌的无菌药品:轧盖,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最后一次精洗的最低要求。 ③非无菌药品:非最终灭菌口服液体药品的暴露工序;深部组织创伤外用药品、眼用药品的暴露工序;除直肠用药外的腔道用药的暴露工序。 |
30万 |
1050万 |
6万 |
― |
15 |
最终灭菌口服液体药品的暴露工序;口服固体药品的暴露工序; 表皮外用药品的暴露工序;直肠用药的暴露工 |
四、F与F0值在灭菌中的意义与应用
① D值与Z值
D值:在一定温度下杀死被灭菌物品中微生物数的90%所需的时间。也可以看作被灭菌物品中微生物降低一个数量级所需时间。
在一定温度下,微生物死亡速度符合一级动力学过程:
Z值:系衡量温度对D值影响的参数,为降低一个lgD值所需升高的温度数,单位为℃。Z值也可以看作灭菌时间减少到原来的1/10所需升高的温度值。
② F值与F0值
F值:为了比较不同灭菌温度的灭菌效果而设计的指标,在一定灭菌温度(T)下,给定Z值所产生的灭菌效果与在参比温度(T0)给定Z值所产生灭菌效果相同时所相当的灭菌时间。F值常用于干热灭菌,以“分钟”为单位。
F0值:在一定的灭菌温度(T)下,Z值为10℃时所产生的灭菌效果与121℃,Z值为10℃所产生的灭菌效果相同时所相当的时间(分钟)。F0值目前仅限于热压灭菌。
五、常用的灭菌方法
灭菌:用适当的物理或化学方法将物品中活的微生物(包括芽孢)杀灭或去除的方法。
① 物理灭菌法
分类 |
条件及特点 |
适用范围 | ||||
干热灭菌法 |
160℃-170℃×120min以上或170℃-180℃×60min以上或250℃×45min以上(也可除去无菌产品包装容器及有关生产灌装用具中的热原物质。) 干燥状态下,热穿透力差,微生物的耐热性强,需长时间高热。 |
适用于耐高温但不宜用湿热灭菌法灭菌的物品灭菌,如玻璃器皿、纤维制品、金属材质容器、固体药品、液状石蜡等。 | ||||
湿热灭菌法 |
热压灭菌法 |
126℃×15min、121℃×30min或116℃×40min。标准灭菌时间F0值一般不低于8分钟。 灭菌能力强,为热力灭菌中最有效、应用最广泛的灭菌方法。 |
药品、容器、培养基、无菌衣、胶塞以及其他遇高温和潮湿不发生变化和损坏的物品均可采用 | |||
流通蒸汽灭菌 煮沸灭菌 |
100℃,30-60min。 可杀灭繁殖型细菌,但不一定能完全杀灭细菌孢子。 |
一般可作为不耐热无菌产品的辅助灭菌手段。 | ||||
低温间歇灭菌 |
先在60℃-80℃加热60分钟以杀死细菌繁殖体,然后室温保温24小时,待细菌孢子发育成繁殖体,再同法操作2-3次,直至完全杀灭细菌孢子为止。 |
适于必须采用加热灭菌但又不耐较高温度的产品。 | ||||
过滤除菌法 |
微孔薄膜滤器(0.22μm)、垂熔玻璃滤器(G6)、沙滤棒 |
热不稳定的药品溶液或原料的除菌。 | ||||
紫外线灭菌 |
波长254nm的紫外线杀菌力最强,可使微生物核酸蛋白变性死亡,同时空气受紫外线辐射后产生的微量臭氧也起灭菌作用。 |
由于紫外线穿透能力很差,所以紫外线灭菌法仅适于表面和空气的灭菌。 | ||||
60Co-γ射线辐射灭菌 |
辐射剂量25kGy(千格瑞) 穿透力强,灭菌过程中,被灭菌物品温度变化小。 |
医疗器械、容器、生产辅助用品、不受辐射破坏的原料药及成品等;尤其适用于已包装药品的灭菌。 | ||||
微波灭菌法 |
频率在300MHz到300kMHz之间的电磁波 |
适于水性药液的灭菌,对含少量水分的药材饮片及固体制剂也有作用。 |
② 化学灭菌法。主要指气体灭菌法。气体灭菌法常用的气体:环氧乙烷、气态过氧化氢、甲醛、臭氧。
③ 无菌操作法:对于不能用其他方法灭菌的无菌制剂,采用该法制备。注射剂、滴眼剂等。
六、消毒和防腐
1. 消毒,采用物理方法或化学药品将病原微生物杀死的方法。
常用消毒剂: 0.1%~0.2%新洁尔灭溶液(阳离子表面活性剂)、3%~5%的煤酚皂溶液、75%的乙醇等。
2. 防腐,用低温或化学药品防止和抑制微生物生长繁殖。
常用防腐剂:
苯甲酸钠 |
苯甲酸水溶性较差;苯甲酸钠易溶于水,应用方便。一般用量均为0.1%~0.25%。防腐作用依靠其未解离分子,在pH4以下的药液中,绝大部分为游离分子,防腐效力较强。 |
对羟基苯甲酸酯(尼泊金类) |
有甲、乙、丙、丁四种酯,抑霉菌作用较强,一般用量为0.01%~0.25%。可在酸性、中性及弱碱性药液中发挥防腐作用。酸性溶液中作用最强;碱性药液中,防腐力降低。各种酯可单用,但合用效果更佳。 |
山梨酸与 山梨酸钾 |
常用浓度为0.15%~0.25%,对细菌和霉菌均有较强抑菌效力,在含有聚山梨酯的液体药剂中仍有较好的防腐效力。 |
其它 |
20%以上乙醇、30%以上的甘油、中药挥发油等也有防腐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