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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三种政府补助的区别

|0·2012-12-17 15:13:57浏览0 收藏0

    政府补助的相关知识点如下: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①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该类政府补助是“事先”申请,为将来所发生的耗费而申请补助。分录为:

  取得时: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递延收益

  分配时: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②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该类政府补助是“事后”申请,为已经发生的耗费而申请补助。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

  3.综合性补助就是指该补助无法具体区分为收益相关还是资产相关的,这种情况下,直接按照收益相关的进行处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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