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注册会计师考试动态提醒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试卷评阅、成绩认定与核查

|0·2012-12-13 12:39:16浏览0 收藏0

  (一)应考人员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由地方考办通知应考人员。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成绩发布后,如果应考人员本人提出成绩核查,可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报考地的地方考办提出申请,财政部考办组织成绩核查。

  (四)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考生向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五)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后5个年度考试中完成。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由考生向参加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科目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合格标准)(2013年报名时间预测2013年考试时间预测七天免费试听

  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    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查询

  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招生简章    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后交流及真题分享

   环球网校注册会计师频道  环球网校注册会计师论坛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