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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国家发改委

|0·2012-12-13 10:14:58浏览0 收藏0

  2012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国家发改委

  各位面试考生:

  大家好!为进一步做好我委公务员招考面试工作,按照相关程序规定,现就面试体检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及体检安排

  1、面试时间。2011年2月25日(星期六)全天,请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于7:15前到达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国家正门(即北门),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于12:15前到达国家发展改革委正门。(上下午面试考生名单将于2月20日在本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

  2、面试地点。国家发展改革委机关大楼(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地图)

  3、体检安排。体检时间为2011年2月24日上午,所有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前来参加体检。请所有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务必于2月24日(星期五)7:15前到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正门(北门)传达室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务必于2月24日(星期五)8:30前到国家发展改革委正门(北门)传达室报到,报到后集体乘车前往体检地点,请大家务必准时报到。考生体检费用由我委承担,体检前请保持空腹,体检结束后,考生凭体检表可在体检处早餐。体检时,请携带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后用圆珠笔注明本人姓名和报考司局、职位。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报到处位于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请妥善安排行程。

  二、面试分组安排、面试确认及相关问题

  1、面试分组安排。所有考生分成八个小组参加上午或下午的面试(面试考生分组名单将在面试前在我委人事司网站公布,请密切关注)。

  2、面试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2月11日至13日15:00之前登陆我委“人才选聘系统”补充个人信息(初始密码000000),并面试确认,考生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请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非“保存”)。如果信息与报名时不一致,请在“备注”栏说明情况,我们将在后续的考察工作中进行比对,如个人信息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拟放弃面试资格或因故不能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务必于2月14日10:00前告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8505900。

  3、考察人选的产生。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

  三、其它事项

  1、考生需携带材料。面试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需携带学位、学历证书和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印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必须出具,请考生与单位及时妥善沟通办理,本司不接受关于此类问题电话咨询;留学回国人员需携带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计划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计划的考生,要提供相应的服务证书、组织证明和鉴定表。以上资料请另准备复印件一套,面试当天提交工作人员。

  2、行程安排。根据面试总体安排,京外考生需在北京停留1周时间,请提前安排好行程,注意交通安全,交通、食宿费用由考生自负。面试工作开展期间,请务必保持本人笔试报名时提交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

  3、咨询电话: 010-68505900,68501519 联系人:韩磊

  请考生随时关注我委网站,我们将及时发布有关考试录用信息。预祝大家取得好的成绩!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司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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