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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会计证《会计基础》精讲:应交营业税

|0·2012-12-05 09:52:23浏览0 收藏0
摘要 环球网校2013年北京会计证考试《会计基础》第十六章精讲:应交营业税

  三、应交营业税的核算

  (一)营业税概述

  1.征税范围:

  (1)提供应税劳务(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劳务,不包括加工修理修配)

  (2)转让无形资产

  (3)销售不动产.

  2、计算:应纳营业税额=营业额*营业税税率

  (二)、会计处理

  1.提供劳务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2.出售不动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3.实际交纳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

  【例题13-教材例16-11】某运输企业当月运营收入为600 000元,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3%。该公司应交营业税的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8 000(600 000×3%)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8 000

  【例题14 】企业出售固定资产应交的营业税,应列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

  答案:错

  【本章考点总结

  1. 应交税费概述

  2. 应交增值税的核算

  (1) 一般纳税人

  (2) 小规模纳税人

  3.应交营业税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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