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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会计证《会计基础》精讲:应交税费

|0·2012-12-05 09:48:50浏览0 收藏0
摘要 环球网校2013年北京会计证考试《会计基础》第十六章精讲:应交税费概述

  本章考情分析:本章属于一般章节,分值3分左右,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

  一、应交税费概述

  1、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各种税金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所得税等。

  2、为了总括反映各种税金的交纳情况,企业应设置"应交税费"科目。

  "应交税费"科目借方登记实际交纳的税金;贷方登记应缴纳的税费;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尚未交纳的税金;余额在借方,表示多交的税金。本科目按照应交税金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

  3、 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例题1 :多选】企业缴纳的下列税金,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的有( )

  A.印花税 B.耕地占用税

  C.房产税 D.土地增值税

  答案: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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