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3年北京会计证《会计基础》精讲:银行结算方式

|0·2012-11-30 09:29:16浏览0 收藏0
摘要 环球网校2013年北京会计证《会计基础》精讲第九章第二节:银行存款

  二、银行结算方式

  银行结算方式主要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支票、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信用卡和信用证等。

  (一)银行汇票

  1.定义:银行汇票是由出票银行签发,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款项的票据。

  2.适用: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适用。

  (二)银行本票

  1.定义: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2.适用:银行本票适用于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的单位和个人。

  (三)商业汇票

  1.定义: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使用商业汇票必须要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

  2.期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商业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3.分类:按承兑人划分,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4.特点:

  (1)只适用于企业之间由于先发货后收款或双方约定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

  (2)使用商业汇票的人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在银行开立账户;

  二是具有法人资格。

  (3)必须经过承兑。承兑人负有到期无条件付款的责任。

  (4)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可以到银行办理贴现。

  (5)同城、异地都可以使用,而且没有结算起点的限制。

  (四)支票

  1.定义: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分类: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

  3.功能:现金支票只能提取现金,转账支票不能提取现金,只能用于转账。

  4.提示付款期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10天,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5.相关要求:

  (1)签发支票时内容要齐全,大小写金额要相符;

  (2)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3)不得出租、出借支票。

  【例题26 】 属于商业汇票适用范围的有( )。

  A.先发货后收款的商品交易

  B.先收款后发货的商品交易

  C.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

  D.双方约定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

  答案:AD

  【例题27 】 下列符合支票管理规定的是( )。

  A.现金支票既可以提取现金也可以转账

  B.支票金额必须在付款单位的存款余额内

  C.不得出租、出借支票

  D.特殊情况可签发空头支票

  答案:BC

  (五)汇兑

  1.定义: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2.分类:信汇和电汇。

北京2013年会计证考试重点汇总     北京2013年会计证考试报名入口

 2012年会计证成绩查询汇总  会计从业常见问题指南

   

展开剩余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