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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施工索赔是什么?索赔具有什么特征?
索赔是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 ,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给予赔偿或补偿要求的行为。
从索赔的基本含义,可以看出索赔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索赔是双向的,不仅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同样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
2)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
3)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
18、指定分包商与一般分包商有什么差异?
虽然指定分包商与一般分包商处于相同的合同地位,但二者并不完全一致,主要差异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选择分包单位的权利不同。承担指定分包工作任务的单位由业主或工程师选定,而一般分包商则由 承包商选择。
2)分包合同的工作内容不同。指定分包工作属于承包商无力完成,不属于合同约定应由承包商必须完 成范围之内的工作,即承包商技标报价时没有摊人间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的工作,因此不损害承包商 的合法权益。而一般分包商的工作则为承包商承包工作范围的一部分。
3)工程款的支付开支项目不同。为了不损害承包商的利益,给指定分包商的付款应从暂列金额内开支。 而对一般分包商的付款,则从工程量清单中相应工作内容项内支付。
4)业主对分包商利益的保护不同。尽管指定分包商与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后,按照权利义务关系他直 接对承包商负责,但由于指定分包商终究是业主选定的,而且其工程款的支付从暂列金额内开支,因此,在 合同条件内列有保护指定分包商的条款。
5)承包商对分包商违约行为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除非由于承包商向指定分包商发布了错误的指示要 承担责任外,对指定分包商的任何违约行为给业主或第三者造成损害而导致索赔或诉讼,承包商不承担责任。
19、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什么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三)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四)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五)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20、工程建设项目在什么情况下不进行招标?
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规定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二)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三)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四)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需要审批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