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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依据:课税对象
一、所得税类:属于直接税
1、个人所得税 分为三大类:一是分类所得税、二是综合所得税制、三是混合所得税制
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2、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1)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来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依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
(2)征税范围;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3)税率:外资企业将与内资企业缴纳统一的25%所得,不再享受税收优惠。
(4)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税收优惠:
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
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二、流转税:营业税 增值税 消费税
(一)营业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的税率为3%;
服务业、金融保险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的税率为5%;
娱乐业执行20%的税率。
(1)起征点: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2)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暂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3)对从事人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二)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纲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适用税率为3%.。
一般纳税人其税率有两档,基本税率为17%,低税率为13%,
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
(2)个人;
(3)非企业性单位;
(4)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150-200元。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征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三、资源、财产税
我国属于资源税类的税种有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镇土地为征收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财产税类;
房产税;我国现行房产税采用的比例税率。从价计征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暂减按4%征收房产税。
四、目的行为税
种类:
1、印花税
印花税的比例税率:适用0.05‰税率的为借款合同;
适用0.03‰税率的为“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
适用0.5‰税率有是“加工承揽合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税目中记载资金的账簿。
适用于1%税率的为“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定额税率:税额为5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
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3、教育附加 计征依据同城建税,计征比例为3%
4、契税 实行3%-5%的幅度汇率
5、车船使用税
五、进出口关税 出口税、进口税、过境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