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土地分类的概念
土地分类是指对土地单位的类型划分。由于在一个区域范围内(如一个自然区或行政区)土地个体单位的数目很多,除特殊需要外,一般不逐个研究其个体特征,只按它们质的相似性作不同程度的概括,得到分类级别高低不同的各种土地分类单位,这是土地分类研究所采用的类型系统研究法。
我国劳动人民根据长期以来对土地的综合认识,常在所居住的区域划分出一些自然特点相似的各种土地地段,形成了一些没有严格分类级别的土地类型概念。例如,河北省井陉盆地的居民把当地土地分为:坪、梁、涧、川;黄土高原的居民所划分的源、梁、峁、川,也是土地类型;珠江三角洲的居民把可以种水稻的耕地称为田,不种水稻的耕地称为地,山地和丘陵统称为山或半山,实质上都是土地类型。
对土地进行分类研究是土地类型学的主要任务和重要研究课题。通过对土地类型的划分,不仅能正确认识土地现状,指出改造与利用的方向及途径,而且有助于扩大自然地理学的研究领域,发展地理学的理论体系。
我国土地概况
我国土地资源的特点是:①绝对数量较大,人均占有量小。我国内陆土地总面积约960万平方千米(144亿亩),居世界第三位,但人均占有土地面积约为12亩,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约40亩)的1/3;②山地多,平地少。我国地形错综复杂,地貌类型多。
我国海拔小于500米、海拔在500~4000米、海拔大于4000米的土地面积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27.1%、51.7%、20.2%(未包括1%的水域);③各类土地资源分布不平衡,土地生产力水平低。以耕地为例,我国大约有20亿亩的耕地,其中90%以上分布在东南部的湿润、半湿润地区。在全部耕地中,中低产耕地大约占耕地总面积的2/3;④宜开发为耕地的后备土地资源潜力不大。在大约5亿亩的宜农后备土地资源中,可开发为耕地的面积仅约为1.2亿亩。
土地区分
以登记的时间区分,土地登记分为初始登记和变更土地登记。初始土地登记又称土地总登记,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对辖区内全部土地或特定区域的土地进行普遍登记。变更登记是日常土地登记,是在初始登记完成后,因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及相关内容发生变化而相应进行的变更登记。
以土地权利的变动状况区分,土地登记分为设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设定登记是指对新设定的土地权利进行的登记;变更登记是指已经登记的土地权利以及相关内容发生变化时,对变化内容进行的变更登记,包括权属名称、地址及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是指对原登记内容予以废止。
以登记的对象区分,土地登记分为城镇土地登记和农村土地登记。城镇土地登记是指对城市、建制镇和独立工矿等土地进行的登记。农村土地登记是指对农村土地进行的登记,包括国有农、林、牧、渔场和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和农用土地等。
以登记的内容区分,土地登记分为土地所有权登记、土地使用权登记和土地他项权利登记。土地所有权登记包括国家土地所在权登记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土地使用权登记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集体使用权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又分为划拨、出让、租赁等方式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和农业用地使用权登记。土地他项权利登记是指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土地权利进行的登记,包括抵押权登记、租赁权登记。
土地登记
土地登记是国家依照法定程序将土地的权属关系、位置、面积、用途、等级价格等情况记录在专门簿册上的法律行为。
土地登记最初是国家为维护土地的所有制和税收,而采取的一种法律制度和措施。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目前世界许多国家,土地登记除了为维护土地所有制和课税外,已经逐渐成为不动产交易、土地出售、出租和抵押以及国家对土地资源利用和管理等方面的重要手段。
土地估价的概念
土地估价就是估价人员依据土地估价的原则、理论和方法,在充分掌握土地市场交易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土地的经济和自然属性,按地产的质量、等级及其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的一般收益状况,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土地利用方式,土地预期收益和土地利用政策等因素对土地收益的影响。来源于考试大。综合评定出某块土地或多块土地在某一权利状态下某一时点的价格的过程。
例题:土地价格是土地在( )的价格。(2002年真题)
A.某一权利状态下
B.某一时点
C.某一土地利用方式
D.某一经营管理水平下
答案:ABC
解析:根据土地价格定义。
土地估价的作用及现实意义
地价作为土地市场各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在土地市场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是能灵敏地反映市场的供需状况、土地的利用状况和市场动态变化,同时通过与其他社会经济发展指标综合反映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二是调控土地市场供需的有力杠杆,通过地价信号反映出土地供应量、供应结构和需要调整的方面,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和土地市场状况调节供应,引导投资和需求,促进土地资源和合理有效利用,对土地市场中的地价进行调控,确保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运行,因为地价是土地市场参与各方进行经济活动的基础,人们以此作出自己的决策和预期,因此,地价就可以成为影响供求关系,调控土地市场的杠杆。
三是调整土地市场经济主体之间经济利益关系的保障。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政府与个人、企业与个人在土地上的利益关系,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地价,地价为协调不同权利主体间的利益关系提供了依据,地价管理为协调解决不同权利主体间的利益关系,调节收益分配提供了手段,使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权益在经济上真正得以体现。
四是推进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重要前提,我国在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核心,就是土地的有偿使用,而马克思地租理论为其提供了重要的前提,地价为土地的有偿使用提供了重要的基础。
五是量化国有土地资产的尺度,在我国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通过地价和地价管理,极大地显化了国有土地资产,支持了国有企业的改制。
土地价格的类型
(1)按土地权利分类分为:
土地所有权价格、使用权价格、租赁权价格、抵押权价格和其他他项权利价格。其中,土地所有权价格指土地所有权的转移价格,也可以说是卖断价格。在我国,土地所有权是国家或农民集体依法对归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具有支配性和绝对性的权利。土地使用权价格是对土地拥有一定期限的使用权、收益权所形成的一种价格。土地租赁权价格,在一定时期内取得土地租赁权所形成的价格。土地抵押权价格是指被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担保价格。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抵押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他他项权利价格是指取得土地地上权、地役权、空间利用权的价格等。
(2)按土地价格形成方式分类分为:
交易价格、理论价格、评估价格等。土地交易价格指土地买卖双方按市场交易规则,在土地市场中实际成交的价格。土地理论价格指在经济学理论假设具备完善的土地市场条件下取得的土地价格。土地评估价格指由专业评估机构和人员,按照规定的估价程序和方法评定的土地价格,例如基准地价、交易底价等。
(3)按政府管理手段分类分为:
申报地价、公告(示)地价等。申报地价:向人民政府申报的地价。公告(示)地价:是政府定期公告的地价。
(4)按土地价格表示方法分类分为:
土地总价格、单位面积价格、楼面地价等。土地总价格指宗地整体价格。单位面积价格指每单位面积的土地价格。楼面地价又称单位建筑面积地价,即是土地总价格分摊到每单位建筑面积上的土地价格。他们之间的关系是楼面地价=宗地总地价÷宗地总建筑面积
(5)按土地的存在形态分类分为:
生地价格、熟地价格、毛地价格、净地价格。依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定义,生地价格指在正常市场条件下的,未进行或部分进行基础设施配套开发和土地平整,但已完成土地使用批准手续的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价格。熟地价格:指在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完成了土地开发等基础设施建设,具备建设条件,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价格。毛地价格:指在正常市场条件下的,未进行宗地内拆迁平整,但已完成基础设施配套开发建设,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价格。净地价格:指已经完成基础设施配套开发,场地内达到开工条件的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6)按土地交易的方式分为:
拍卖价格、招标价格、协议价格、挂牌价格。拍卖价格是以拍卖方式出让或转让形成的价格。招标价格是以招标方式出让或转让形成的价格,通常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投标,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综合确定的。协议价格指土地买卖双方通过协商而成交的土地价格。挂牌价格是指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或转让的土地成交价格。
(7)按土地价格使用目的分为:
买卖价格、租赁价格、抵押价格、课税价格、征地价格等。土地买卖价格是对土地未来年期纯收益权利的交易价格。租赁价格即指租赁土地的价格。抵押价格:是以土地作为信用担保而确定的价格。课税价格:是专为国家或地方政府征收土地税收而确定的价格。征地价格:指国家征用集体土地而给予的补偿金额。
相关链接:土地估价师考试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