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招考年龄的通知

|0·2012-10-15 09:06:56浏览0 收藏0
摘要 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招考年龄的通知

  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1】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安厅(局)、司法厅(局)、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公安局、司法局:

  为进一步适应当前公安、监狱、劳动教养管理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公安、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报考年龄条件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条件按照现行公务员报考年龄规定执行。

  二、地市及以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条件为,一般不超过30周岁,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劳教所一线干警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三、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

  上述规定自本通知下发后实施。各地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于违反本通知有关精神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

  司法部 国家公务员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完全解读

  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10月15日至24日  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十大变化

  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时间11月25日

  2013国家公务员网络辅导火热招生    2012年国考真题及答案解析汇总

  辅导老师王博做客搜狐访谈实录    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辅导课程免费试听

  2012年选调生、招警考试报名时间等事项汇总  

  全国各省2012年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等事项汇总

  更多相信信息:国际公务员频道   地方公务员频道  公务员论坛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