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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市直及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0·2012-10-08 10:26:16浏览0 收藏0
摘要 哈尔滨事业单位

一、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2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等见哈尔滨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站(http://www.hrbsyzp.com)、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blss.gov.cn)、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rbin.gov.cn)、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站(http://www.cjob.gov.cn)发布的《2012年哈尔滨市市直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2012年哈尔滨市市直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招聘计划》和《报考指南》)。

  二、招聘对象

  在职人员和社会非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生(含2013年高校毕业生);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特殊岗位可放宽到中专);管理类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8日以后出生);专业类40周岁以下(1972年10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报考专业类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7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和其它资格条件。详细内容请阅读《招聘计划》。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2年10月8日9:00至10月14日18:00,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报名。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站是:哈尔滨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站:(http://www.hrbsyzp.com)。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考指南》。

  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网上报名各岗位报名数据公开,考生可根据各岗位的报名人数选择岗位报考。

  2.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

  4.管理类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5和专业类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5.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资格确认或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 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返还笔试报名费,具体事宜详见《报考指南》。

  (二)笔试

  1.笔试时间:拟定于11月中旬(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管理类考《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每科满分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30分;《申论》考试时间为2小时。专业类考《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知识》满分为50分,考试时间为1小时30分;《专业知识》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小时30分。以上除《申论》外,均为客观化题型。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岗位市招聘主管部门对笔试成绩进行综合分析后设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资格确认合格后也可进入面试;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资格确认,资格确认程序详见《报考指南》。管理类面试由全市统一组织;专业类面试在市招聘主管部门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共同组织。管理类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测评其综合素质;专业类主要采取情景模拟的方式,测评其专业实际运用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市里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后,将笔试与面试成绩总分相加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由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需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和用人单位通知。

  (五)办理试用期手续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在报名网站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者,由市招聘主管部门发给《考试合格通知书》,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进行合同鉴证。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的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各高校规定的毕业时间前未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情况下,应与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签订《聘用临时协议》,期间可到用人单位上岗实习。待正式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五、加分政策

  到我市农村基层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增加2分。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报名结束后,由市招聘主管部门在笔试前进行现场政策加分资格审核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六、招聘纪律和组织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招聘工作由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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