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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审计<相关知识>辅导:增值税资料(八)

|0·2012-01-31 09:15:47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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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纳税地点$lesson$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额。

  3.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示例】

  1.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地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在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B.进口货物,应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C.非固定业户到外县(市)从事应税活动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D.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时,应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答案】BCD

  2012年审计师网络辅导招生简章    转自环球网校edu24o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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