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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11年11月物流师考试成绩复核说明

|0·2012-01-18 18:57:01浏览0 收藏0

  成绩复核说明: $lesson$

  1、理论(涂卡题)成绩及综合评审答辩成绩的复核范围为无分、零分或缺考者;

  2、技能(纸笔作答试卷)成绩复核范围为无分、零分缺考及考生自认为成绩偏差较大者,成绩复核不涉及评分标准和评判尺度,只针对考生试卷各试题项目得分的成绩复核;

  3、智能化上机考试为国家阅卷,不予复核;

  4、国考职业和省考职业需分别申报;

  5、申请期限:2012年1月11日至2月6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6、省鉴定中心只受理各市鉴定中心及省直机构成绩复核,其他情况不予受理;

  7、成绩复核严格按照以上说明受理,请各市鉴定中心和省直机构做好成绩复核的前期整理和审核工作,于2月6日前报省中心。

  8、省中心联系人:崔老师

  附件下载:

  各市鉴定中心联系方式.doc

  机构复核表.doc

  个人复核表.doc

?2011年11月物流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汇总

?2012年物流师考试网络辅导招生简章

更多信息请访问:物流师频道     物流师考试论坛    物流师考试模拟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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