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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保存因分析不能立即进行或分析后需要重新检测,样本需要保存。如果是后一种目的,标本可根据下列原则保存而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短期保存:①全血细胞计数(不包括分类)所用EDTA抗凝血可在室温下保存24h.分类计数、涂片应在标本收集后5h内完成。如果用血细胞分析仪对血细胞分类,根据所用的不同的分析系统,标本保存都不应超过8h。②用于APTT与PT的血小板枸橼酸抗凝血浆,可在室温下保存8h,应在3h内测定凝血因子活力,而且血浆必须始终在4~8℃保存。③检测酶或底物的血清或肝素抗凝血浆可在4~8℃保存一周,但酶对LD和ACP例外,因LD活力对冷不稳定,ACP只在酸性条件稳定,底物TG例外,因为内源性脂肪酶可分解TG为甘油。④血浆蛋白:包括免疫球蛋白和特异性抗体,4~8℃可保存一周。如果不超过25℃,标本普通的邮寄是可以的。
长期保存:长期保存,要求保存温度低于-20℃,溶解必须缓慢,在4~8℃过夜或在水浴中不断搅动。通常在溶解中形成浓度梯度,所以分析前必须充分混匀,必须注意试管底部的沉积物,它们可能由冷球蛋白、异型蛋白或冷沉淀纤维蛋白原引起,如果必要,这些沉淀通过加热重新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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