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成功
二、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责任
(一). 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
包括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施救和保护费用。
1. 碰撞责任:一是保险车辆本身与外界物体撞击造成的本车损失;二是车载货物与外界物体所造成的损失。
2. 非碰撞责任,分为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3. 合理的施救费用。
(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驾驶保险机动车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辆的责任免除
(一)车辆损失险的责任免除
车辆损失险的责任免除包括以下八项:
① 自然磨损、朽蚀、故障;
② 玻璃单独破碎;
③ 车轮单独损害
④ 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⑤ 受本车车载货物撞击的损失;
⑥ 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部分;
⑦ 自然以及不明原因产生的火灾;
⑧ 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的损失;
⑨ 淹及排气筒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害。
(二)第三者责任的责任免除
①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所有或代管的财产损失;
② 被保险人及其家庭人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保管的财产损失;
③ 本车上的一切人员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共同的责任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