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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校综合消息: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30号)和《关于做好2011年版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40号)精神,2011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5日举行。
一、2011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11年6月25日至7月15日,驻石家庄市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和各市考区的报考人员登录河北人事考试网站,网址是:www.hebpta.com.cn。
驻石家庄市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片、通过审核后,最晚于7月15日打印报名表,由本单位人事处对报考资格及有关证件进行审查,对所打印报名表(除报名表正常打印的照片外,还需在报名表右上角贴一张备用照片)上的内容核实无误后加盖人事处公章,于7月4日至22日(节假日除外)持报名表及法定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处(石家庄市师范街172号109房间)进行资格审查并缴纳报名费。对个人完成网上填报信息事宜有困难的报考人员,各单位人事部门要做好指导工作,同时要组织好本单位报考人员考试用书征订工作,于6月底前将订单报省职称考试处。
其他各市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信息、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片、通过审核后,最晚于7月15日打印报名表,并持报名表及法定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市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并缴纳报名费,即完成报名,具体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报考人员报名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各市于2011年8月10日前完成如下网站后台管理工作:1、对报考人员提交的错误信息进行修改;2、对通过资格审查并已交费的报考人员进行收费状态确认。
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省中心将报名数据信息及时反馈各市,用于试卷预定、准考证打印等考务管理工作。各市请于2011年8月24日前上报试卷预订单(附件2)。
各考区要对报考人员报名表进行存档管理,对考试合格人员由考试管理机构和职改部门加盖公章后存入考生本人档案。
二、 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39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4元)。
》》点击查看河北2011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