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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国八条”要求,各地要在2月中旬之前出台住房限购实施细则。截至目前,已有北京、上海等11个城市出台了“限购令”细则。在本轮限购令中,各地主要对限购人群,购房套数作出规定,其中户籍成为已公布“限购令”城市的重要调控手段。有网民认为,限购令符合限购令符合绝大多数家庭的居住、投资需求,与一些城市的购房入户政策也不冲突,且不会阻碍住房租赁、度假物业市场发展。
限购令有效抑制投机和空置
网易博主“蔡易”,在人口大量流入、土地供应相对紧张的北京、上海等城市,可附加实施外来人员一年等候期制度,即外地和境外居民,须提供至少一年的纳税或社保证明后才能购买。限购令简单易行,其实施主要依赖各城市房管部门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和网络签约两个信息系统,不需全国联网。目前住建部正在推进40个重点城市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联网,这项工作非常有价值。系统建成后,将可有效支持开征多套房房产税,并可优化40个城市范围内的限购。
能否成为“最给力”楼市调控
有网友认为,限购令是有效抑制房产投机和空置的一把利剑,成为第三轮调控的重要法宝,在全国30多个城市落地开花,成为打击投资和投机性购房最有力的工具之一。二套房首付比例升至六成,限购令再次升级,首次要求地方政府确定房价控制目标……显然,第三轮调控的严厉程度已经超过了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第一次调控。
“限购”矛头仍然对准投机、投资。限购的做法是合理的,因为一个家庭购买两套、三套房,意图很明显,不能说绝对是炒房,但多套以上必然就是一种投资、投机行为,而住房消费应该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所以,必须通过政策实现住房居住功能的最大化,将金融功能最小化。限购将能直接达到这样的目的。
限购令将购房需求进一步限定在首次置业的刚需和真正的改善性居住需求上,第三轮调控是否能成为“最给力”的楼市调控,是否能控制住几欲脱缰的房价,仍要看最终的效果,调控还在不断升级。否则,还有第四轮调控。
限购令的双重作用
网友知风认为,这是不是可以说“限购令”还没有起到预期的积极效果,却产生了消极后果?这可能不是问题的关键,因为,不管是积极效果还是消极后果,说到底只是一个结果,那就是用个人身份来界定进入市场的准则,提高外来人口的生活成本,也就是提高了人口流动的门槛,缓解早已不堪负重的城市压力。
深圳的一位网民指出,在限购的问题上,最需要追问的是,是否只有用“户籍”来限定购房这一条路可循,各地限购又为何咬定“户籍”不放松?“户籍”成为地方实施限购令的法宝,根源在于工作程序、内容的简单主义倾向。因为在城市管理者看来,一纸“户籍”,辨别“本地人”还是“外地人”简单容易、一目了然,既能减少人力、物力、财力的支出,又能落得个行动速度快、办事效率高的美名。
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网民石城大萝卜说,在细则颁布后不久,网博机构组织相关业内探讨如何破解突破限购的秘籍。果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国人在如何破解政策上向来不缺乏智慧。我们大致可以破解的限购政策,无外乎以下一些:
其一,大家都能想到的离婚、分家。子女18岁以后即可单独立户,以家庭为单位购房,即加大了购房指标。在此前必须将房产在家庭成员之间赠与或过户。
其二,以企业名义购买。限购只限制个人或者家庭,没有限制公司或者法人购买吧?对于真正意义上的投资客来说,资金是大笔的,完全可以注册成公司来买房炒房,就不受这个限制,可以任意购买再转手卖出去。现在注册公司的成本是不高的。这样岂不成了,仅仅限制了刚刚小富起来准备投资第二三套房的散客,而真正意义上大投资客根本没有被限制。
其三,迁入户口。通过各种社会关系、金钱等方式,相信买卖城市户口又将迎来一次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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