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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国有农场的管理机制
(一)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沿革
1. 各级政府对国有农场的管理
农垦系统的国有农场的管理体制三种类型:①中央直属垦区。②中央直供垦区。③地方垦区。
2. 国有农场内部管理层次
国有大中型农场内部一般实行农场――分场(专业公司)――生产队(厂)三级管理或四级管理。
3. 进一步改革国有农场管理体制
(二) 国有农场的双层经营体制
1.双层经营体制的概念与内涵
以农场统一经营为主导,以农场内部各式小农场分散经营为基础,实行统分结合的经营管理模式。
2.双层经营体制的完善
双层经营体制存在的问题:
①农业职工素质偏低,不适应提高农业生产水平的需要。
②基层分散经营和管理水平提高慢,不适应统一经营日趋规范化的需要。
③分配关系没有理顺。
④农场整体效益和经济实力提高较慢,与双层经营体制的完善和发展产生矛盾。
应采取的完善措施:
①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②正确处理统分关系。
③正确处理国家、农场、职工三者利益关系。
④健全服务体系。
(三)国有农场的公司制改组
国有农场公司制试点的内容主要有:
1.确定国有农场投资主体,完善法人制度
2.确立国有农场的公司组织形式,对试点农场进行规范化的公司制改组
3.建立与完善内部组织机构。具体办法按《公司法》执行。
4.建立新的财会制度和人事劳动制度
5.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6.完善工会工作和职工民主管理,配套政策和措施有:
(1) 实行政企分开,建立新型的政企关系。
(2) 调整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建立资本金制度。
(3)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做到由社会保险机构或受委托的农垦主管部门统一经办。
(4)剥离社会职能,减轻农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