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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冀人考发[2011]19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
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11]2号)文件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省的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10月16日统一举行。各市要按照我省的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有关政策规定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按照《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的规定施行。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按照《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号)有关要求进行。
(二)考务组织工作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管理手册〉的函》(人事部人职字[1997]20号)和《关于印发〈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通知》(审考办字[2000]26号)的规定执行。
三、报名工作从4月份开始。考生报名时需填涂《审计考试报名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2,报考初、中级资格考试考生填写)、《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3,报考高级资格考试考生填写)。
各市按照属地原则做好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报考人员考试申报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日程安排
(一)4月中旬省人事考试中心向各市寄送《审计考试报名卡》。
(二)《审计考试报名卡》中“考生报名号”、“所在地区”栏由各市考试中心根据填涂说明统一填涂,“考试地区”栏不填涂。请各市于5月19日前将已粘贴照片并审核完毕的《审计考试报名卡》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处。
(三)7月22日前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报考人员基本信息下发各市进行信息核对。
(四)各市于8月3日前完成信息核对工作,并根据报名人数按每标准考场30人及每个专业一个非标准考场预测本考区初、中级资格考试所需考场数,确定考点,上报我中心职称考试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集中到省会城市举行。
(五)9月下旬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准考证、准考证存根、准考证条形码胶条及考场编排情况下发各市。
五、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初、中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7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试费每人每科12元),高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8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
六、201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由河北省审计厅人事教育处负责,咨询电话:0311-88606379。
七、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请各市于考前10天将考场设置一览表报我中心。
2011年审计师网络辅导招生简章 转自环球网校edu24o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