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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执业药师考试合格证书办理信息

|0·2011-04-29 13:48:33浏览0 收藏0

  凡参加2010年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城市规划师、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请按以下要求办理合格证书。

  1、办理证书材料:

  a、如实填写好并贴好一寸照片(和报名照片同底)的《职业资格考试(认定)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

  b、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需复印);

  c、两寸照片一张(和报名照片同底)。

  2、《职业资格考试(认定)合格人员登记表》中考试管理机构意见一栏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南昌市   江大南路19号)审核盖章。

  受理时间:2011年5月4日――5月30日的每周三、周四

  受理地点:一楼办事大厅 0791-8312201 8312202

  3、携带经省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的《职业考试(认定)合格人员登记表》和以上材料于2011年5月4日――5月30日的每周三、四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十一楼业务受理大厅专技处受理台办理合格证书。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南一路10号

  联系电话:0791-6386317

  《职业资格考试(认定)合格人员登记表》可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jiangxi.gov.cn/)“下载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栏目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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