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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及评价工作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11〕95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审计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审计署、原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和《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发〔2002〕58)精神,按照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11〕2号)的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和高级审计师资格专业知识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10月16日统一进行。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二)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14:00-17: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二、报考条件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参加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2.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条第一款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3.参加审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条第一款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二)高级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凡报考高级审计师资格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3.报名条件中任职年限的计算,从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开始,到2011年12月31日止。
4.上述各款中的“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1年4月15日至5月15日,资格审查和相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011年4月15日至5月17日,缴费时间定于2011年4月15日至5月19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2011年4月15日至5月27日。
(二)报名程序
201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先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 )进行网络注册,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1.签订《四川人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选择考试级别。报考者根据报名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本人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考试级别进行报名。
3.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201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基本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4.上传相片。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应在16K至30K之间。
(三)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按属地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相片质量审查合格后,再于2011年4月15日至5月17日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1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各级别均填写);报考高级审计师还须填写《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审查推荐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报名表》(报考高级审计师专业知识考试的考生还应持《申报表》)和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审计工作年限证明到市(州)审计局人教处(科)进行资格审查。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审计厅人事处(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1330室,联系电话:028-86522464,联系人:翟玉萍)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人员应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须清点整理,于报名结束后集中送市州考试机构备查。对所有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查部门还须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管理信息平台(简称考务通)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确认。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相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报考人员重新上传。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四川人事考试网。
3.资格审查要落实责任制,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各市、州职称工作部门和考试机构要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资格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要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第3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考点考场全省统一设置在成都,准考证由审计署考试中心统一编排、打印,各地人事部门核准后发放。考生凭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考生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场统一发放。
五、考试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2〕97号和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报考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每人每科62元,报考高级审计师资格每人每科100元。
六、考试辅导教材的征订与发行
2011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可在审计署考试中心网站(网址:www.auditexam.cn)免费下载,初、中级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为《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2011年修订版),共2册。
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金融理论研究》、《财政理论研究》、《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研究》、《审计理论研究》、《审计技术方法》,共6册。其中《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研究》为2010年版,其他为2005年修订版。此外,审计署考试中心根据《2011年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大纲》,修订了《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复习指南》,内容除重点内容讲解、例题与解题指导、审计案例分析外,还包括2008 年、2009年和2010年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试卷与参考答案。
各地在组织报名时,本着考生自愿的原则征订,并按辅导教材总码洋的 10%留存后,于5月20日前将征订的辅导教材数量及辅导教材款一并报送(汇至)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联系人:黄东、李静,电话:(028)86740101,账号:4402259009008806695,开户行:工行红星中路分理处)。
七、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各科目成绩均为一次性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三年。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审计师资格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须在考试成绩有效期内,按照评审条件、程序和有关要求申报评审相应资格。通过考试和评审取得高级审计师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高级审计师职务的能力和水平。
2011年审计师网络辅导招生简章 转自环球网校edu24o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