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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牡丹江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0·2011-03-22 15:16:28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1年牡丹江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

  按照《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2011年度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牡丹江考点临床、口腔、公卫类别报考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地址

  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3月1日早9时―3月30日晚24时;县(市)、区卫生局、各单位报名材料整理时间为2011年4月1日―4月7日;牡丹江考点对考生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2011年4月8日-4月14日。

  报名地址:牡丹江市卫生学校三校区1楼105教室

  受理时间:8:30-11:30 13:00-17:00

  二、工作要求

  1、凡不具备报考资格者通过各种不法手段,伪造有关报名材料的,一经发现坚决取缔报名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查责任者,严肃处理。为考生舞弊提供方便的医疗机构予以全市通报。

  2、各医疗机构应当对考生的学历、资格等进行严格把关,试用机构为考生所出具的考核合格的证明、学历证明等材料均须加盖本机构公章,盖试用机构职能部门印章无效。

  3、为保障考点报名工作有序进行,请各县(市)、区卫生局,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试用机构报名时间安排表”的要求按时报名,逾期不予受理补报,责任自负。

  三、报名资格

  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发布的《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年版)》、《黑龙江省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方案》,以及卫生部陆续下发的有关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认定的文件为依据。着重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一)申请参加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2002年10月31日后入学,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毕业后取得的医学学历不能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2002年10月31日前,职业技术学院、非医药卫生类专科学校医学类专业学生,毕业后取得的医学学历可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人员,取得的医学成人中专学历不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其学历不作为报考执业助理医师的依据。

  (三)卫生保健专业、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可以报考执业助理医师。取得助理医师资格后,限定申请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执业中注册。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将执业地点变更至县级医疗机构。妇幼卫生专业只能报考公卫类别。

  (四)个体诊所不能作为考生的工作试用单位(口腔类别除外)。

  四、报名提交资料

  (一)每名考生报名资料独立放置在一个透明档案袋内,分两面放置(背靠背)一面将各种证件打开放置,另一面放置报名表及各类复印件(A4规格):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2、《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2份(背面复印考生身份证及毕业证复印件)。

  3,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试用(或实习)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4、《学籍表》(又名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双面复印,并由聘任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加盖单位公章)。

  5、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一张(与上传到网络上的为同一版本)粘贴在《医疗机构照片登记表》上,以便审核。

  6、2001年(含2001年)以后取得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由考生报名的医疗机构统一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n/xlcx/)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由查询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7、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的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签订的知情同意书(格式见黑卫医发〔2011〕104号文件)。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二)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注意事项

  1、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应当在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方可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2、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助理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的注册地点应与报名时的试用单位相同。因变更执业地点而换发新《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由现注册机构出具首次注册时间的证明。

  五、其他要求

  (一)持“回读班”毕业证报名的考生除提交此毕业证外,需将第一学历毕业证同时提交,第一学历应为医学专业。

  (二)各县(市)、区卫生局,医疗单位要提交《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申请表》1份并加盖公章,并将《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申请表》按照不同级别、类别分别填写,与本单位考生档案编排一致。

  (三)身份证、毕业证、医师试用期考核证明、资格证等证件的姓名须全部一致;不一致者到当地派出所更正,否则不予受理。

  (四)考生上传符合证件标准的小二寸彩色照片,白底(半身证件照尺寸:48毫米×33毫米;头部宽度21-24毫米;头部长度为28-33毫米,照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文件存储格式为Jpg,颜色模式为24为RGB真色彩,最终文件大小在25KB~40KB之间),打印出的报名表,如不符合此规定,不予受理考生报名申请。

  (五)报名收费按照黑卫医发[2009]683号文件执行,执业医师280元/人、助理医师250元/人。

  (六)请各单位及时将《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用书目录》告知考生,以便考生能够在第一时间订购到适宜的复习资料,提高考试通过率。

  (七)中医类别(含中西医结合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文件,稍后由牡丹江市卫生局中医科按照省中医药管理局要求落实。

  附件:

  1、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牡丹江考点试用机构报名时间安排表2、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3、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申请表

  4、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

  5、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用书目录

 

2011临床执业医师报考直通车

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备考专题

更多信息访问:医师实践技能考试频道 临床执业医师考试频道 临床助理医师考试频道 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考试频道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考试频道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考试频道 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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