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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船舶保险 $lesson$
一、 船舶保险的特点与保障内容
1. 船舶保险的定义与特点
船舶保险是以各种类型船舶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船舶保险的种类主要有国内船舶保险和远洋船舶保险。
和运输货物保险相比较,主要特点:
共计四点,请大家注意掌握。
① 运输货物保险一般只承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危险,船舶保险可以承保船舶下水、运营到报废的全过程。
② 船舶保险比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障范围要宽广的多;
③ 船舶保险涉及一个危险单位的价值比运输货物保险相对集中,船舶发生损失往往会出现巨额赔款;
④ 货主对运输途中的货物安全是无法控制的,而船舶所有人对于船舶无论在航行途中或在停泊期间,始终在其管理范围内。
2. 船舶保险的保障内容
① 船舶的物质损失。
② 船舶的有关利益。
③ 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
二、 船舶保险的保险责任
船舶保险分为:全损险和一切险
全损险只承保船舶因保险合同约定的原因导致的全部损失,其保险责任:一般风险;一切险承保承保船舶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一切险的保险责任:全损险的保险责任、碰撞责任、施救费用、共同海损和救助。
(一)全损险的保险责任
海上风险、火灾或爆炸、来自船外的暴力盗窃或海盗行为、抛弃货物、核装置和核反应堆发生的故障或意外事故、船员疏忽行为所致的损失;
(一)一切险的保险责任
1. 碰撞责任:船舶碰撞是指船舶在水上与其他船舶或物体猛烈接触而发生的意外事故。船舶与其他船舶相撞为碰撞,船舶与船舶以外的其他固定或浮动物体接触为触碰。我国包括这两方面。以下概不负责:
1) 人身伤亡或疾病;
2) 被保险船舶本船所载的货物或财产或其他承保的财产;
3) 清除障碍物、残骸、货物或任何物品的费用;
4) 任何财产或物体所造成的污染或玷污
5) 任何固定的、浮动的物体以及其他物体的延迟或丧失使用的间接损失和费用。
2. 共同海损和救助;
1)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航程中,船舶和船上所载货物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故意而合理地采取措施所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
2) 救助是指被保险船舶遭受承保风险的袭击,单凭本身力量无法解脱其困境,只好请求第三者或第三者自愿前来提供帮助解脱其所处危险行为。
3.施救费用 又称施救整理费用,属于单独海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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