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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局,驻韶中省厂矿医院,市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护考委办发[2011]1号)和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1]34号)精神,现就我市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按照《护士条例》,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11年在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⑴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⑵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⑶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报名时间
(一)考生个人网上报名时间:
2011年2月25日至2011年3月12日止。报名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cn),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报名声明、流程、填表说明、报名须知等事项。
(二)现场确认时间:
1、在各县(市)医疗机构工作的考生和县(市)社会考生请于2011年3月13日前到各县(市)卫生局确认;
2、在粤北人民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的考生请于2011年3月11日前到医院人事科确认;
3、韶关学院医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教师请于2011年3月11日前到医学院就业指导科确认;
4、浈江区、武江区、市直其他单位、驻韶中省厂矿医院、市区社会考生请于2011年3月2日至2011年3月14日(工作时间)到市卫生局五楼人事科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5、各县(市)卫生局、粤北人民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学院请于2011年3月14日前完成现场确认工作,3月15日统一将考生报名信息上传考点,提交名册及报名相关材料,报名表顺序要按照系统中导出的名册顺序相同。
各报名点在确认考生信息时一定要核对清楚该考生是否为本报名点的考生,以免发生确认错误。
三、报名提交材料及装订顺序
(一)经单位审核并盖章的《考试报名申请表》(如报名表打印后又修改了系统上的报考信息,请登录系统重新打印报名表,确保验证码准确无误,以免影响报名确认);
(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需要作学历鉴证的请附上学历鉴证证明);
(三)身份证复印件;
(四)与报名上传相同的大一寸白底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四、收费标准
按照广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家【2001】319号)规定执行:每人每科50元。
五、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自2011年5月4日起至5月21日止,请考生自行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cn)打印准考证。
六、其他事项
政策正确表述以卫生部文件为准。如有最新要求,另行通知。报名过程中遇及问题,请及时与韶关市卫生局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8764102)。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