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省直及中央驻穗各有关单位:
201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将于2011年5月21日举行。现将我省省直考区考试报名流程及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查询成绩→通知领证。
二、报名对象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广东考区设23个考点,包括省直分考区和21个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考点。广东省人事考试局负责省直分考区报名、考试考务工作。广州地区的部属、省属院校应届毕业生,中央驻穗单位、省直单位、省卫生厅所属单位报考人员由所在院校、单位派代表到省直分考区进行集体现场确认。各市市属单位人员、市属中专中职学校在校生请按属地原则,在本市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考试。
三、考试方式及科目
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仍采用纸笔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及时间 | |
专业实务 |
5月21日 |
9:00-11:30 |
实践能力 |
14:00-16:30 |
四、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2月25日―3月12日。在上述时间段内,考生登录 “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
五、现场确认
省直分考区定于2011年3月10日―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为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报名确认地点: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材料审核通过后,考生或单位凭现场开具的《缴款通知书》到工行、建行、农行等银行任一网点柜台缴纳报名费。
六、准考证打印
自2011年5月4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21日。
七、报考条件及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报考条件
按照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第十二条规定,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按第二十一条规定,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居民符合本办法规定和《内地与中国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中国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或者内地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提交材料的要求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一份;
3.本人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注:按第74号令第十三条规定,2011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并提交就读学校关于本人就读专业、学制及学习形式、学历类型等证明材料,并确保其毕业前能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的临床实习的证明(见附件)。
八、成绩查询
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将于考后2个月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www.21wecan.com)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
九、成绩单和证书领取
省直分考区报考的考生,考后按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站www.gdkszx.com.cn通知要求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
十、收费
按照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护考委办发[2011]1号)要求,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暂按照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收费标准执行,即每人每科50元。
附件:2011年毕业的护理(助产)专业在校生报名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证明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2011年毕业的护理(助产)专业在校生
报名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证明
我校×××等XXX名学生,于 年 月进入本校××专业学习,学制X年,属(全日、非全日制)(本科、专科、中专)、国家规定的普通(高、中)等院校教育,将于____年__月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毕业。本校能确保其在毕业前能完成在教学、综合医院8个月或以上的临床实习。
特此证明。
附考生名册
校长: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