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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理财规划师辅导之法律基础(1)

|0·2011-02-16 21:42:21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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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习目标 】

  1、了解熟悉 我国的法律体系

  2、掌握基本的 民事法律、商事法律、及法律程序知识

  【 知识结构 】 【 重点 】 【 难点 】

  第一节:民事法律基础知识

  第一单元:民事法律关系 1、民事权利

  第二单元:民事法律行为 1、民事行为的成立和有效

  第三单元:代理 2、表见代理的界定

  第四单元:诉讼时效

  第五单元:婚姻继承 3、婚姻继承中的财产问题

  第六单元:合同 2、合同基础知识 4、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第七单元:信托 3、信托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5、信托与相关概念

  第八单元:知识产权 6、三类知识产权的保护方法

  第二节:商事基础知识

  第一单元:个人独资企业 4、个人独资企业特点

  第二单元: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特点

  第三单元:公司 5、公司治理结构 7、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的区别

  6、三种企业 设立、运作、财务与分配、解散清算

  第三节:民事诉讼及公证基本知识

  第一单元:民事诉讼管辖

  第二单元:起诉与审理

  第三单元:民事诉讼证据 7、民事诉讼基本流程

  第四单元:仲裁

  第五单元: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执行

  第六单元:公证 8、公证制度的基本规定

  【 重点内容讲解 】

  一、民事权利

  1、民事权利

  2、按民事权利 内容的性质 划分

  财产权:物权、债权,不具有专属性

  人身权:人格权、身份权,具有专属性

  综合权利:财产权与人身权结合,专属性不十分强烈

  二、民事行为的成立和有效

  (一)民事行为的成立

  民事行为成立的要件:必不可少的要素。

  分为:一般成立要件、特别成立要件

  1、一般成立要件

  一切 共同

  基本要素:

  (1)意思

  (2)内容完整

  (3)方式、外部,他人 识别

  2、特别成立要件

  例:合同行为, 双方 意思表示 达成一致

  (二)民事行为的生效

  1、生效

  生效 的前提和基础:成立

  通常:成立 即具有 法律效力,即 生效

  特殊:已经成立,但还不具有法律效力,还没 生效。 例:遗嘱

  2、民事法律行为

  生效的民事行为,就是民事法律行为

  3、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

  一般有效要件、特别有效要件

  4、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有效要件

  每个 均需具有的 条件

  包括 3个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5、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1)自然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例外

  (2)法人

  特定范围内

  越轨行为

  6、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自治原则

  意思表示不真实

  主观原因的不真实、客观原因的不真实

  7、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别有效要件

  例: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 才能生效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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