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经济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2年经济师《中级民航运输专业》:第九章(3)3

|0·2011-12-28 09:40:48浏览0 收藏0

  三、货物保管(了解)

  (一)普通货物保管

  自承运人发出到货通知的次日起免费保管3日。分批到达的普通货物的免费保管期限从通知提取最后一批货物的次日算起。超过免费保管期限的货物,按每日每千克收取保管费。

  (二)贵重物品保管

  自贵重物品到达目的站的次日起,每日每千克收取保管费人民币5.00元,保管期不满1日按l日计算。每份货运单最低收取保管费人民币50.00元。

  (三)危险物品保管

  自承运人发出到货通知的次日起免费保管3日。超过免费保管期限的货物,按每日每千克收取保管费。保管期不满l日按l日计算。每份货运单最低收取保管费人民币10.00元。

  (四)鲜活易腐物品保管

  凡需冷藏鲜活易腐物品、低温、冷冻物品,自航班到达后免费保管6小时。超过6小时,每日每千克收取保管费人民币0.50元,保管期不满1日按l日计算。每份货运单最低收取保管费人民币l0.00元。

相关推荐:

2012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考点精讲:第6章(1)1

2012年《中级建筑》预习辅导:第十一章节(1)1

2012年经济师《中级民航运输专业》:第七章(1)1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