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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监护
(1)监护: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法律制度。
(2)监护人:承担监护职责的人为监护人。
5、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1) 宣告失踪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2) 宣告死亡
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Ø 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Ø 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Ø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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