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1年初级经济基础辅导:民事主体(3)

|0·2011-10-28 09:34:24浏览0 收藏0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预约成功

我知道了

  4、监护

  (1)监护: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法律制度。

  (2)监护人:承担监护职责的人为监护人。

  5、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1) 宣告失踪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2) 宣告死亡

  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Ø 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Ø 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Ø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环球网校2011年经济师考试网络辅导热招中

    环球网校2011年经济师考试保过辅导简章

   2011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