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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哪些人不可以报考

|0·2011-10-14 15:11:16浏览0 收藏0

  2012年10月13日,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国家公务员局相继发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考录公务员报考指南》,拉响了备考最后冲刺的警报。在报考前很多考生对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政策存有较多疑问,老师人员第一时间对《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进行了解读,现就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资格问题对考生进行指导。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公务员。国家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编写组人员提醒考生要认真阅读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基层工作经验的要求。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此次招考公务员,下列七种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被录用到所报考的职位上去任职。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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