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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规划师三级法律基础辅导(6)

|0·2011-01-28 21:32:07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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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单元:民事法律行为 ( 重点:民事行为的 成立、有效 )

  1、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的条件

  3、无效民事行为

  4、可变更、可撤销 民事行为

  5、效力未定 民事行为

  一、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

  1、民事行为

  当事人 实施的,目的在于 确立、变更、终止 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的行为

  包括 4种: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 民事行为、效力未定 民事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主体 基于意思表示 设立变更终止 民事权利民事义务的 合法行为

  最根本的区别:合法性

  二、民事行为 有效 的条件

  (一)民事行为 成立

  (二)民事行为 生效

  (一)民事行为的成立

  民事行为成立的要件:必不可少的要素

  分为:一般成立要件、特别成立要件

  1、一般成立要件

  一切、共同

  基本要素:

  (1)意思表示 包含 … 意图

  (2)完整地表达 必须内容

  (3)方式 表现于 外部,他人 客观地 识别

  2、特别成立要件

  例:合同行为, 双方 意思表示 达成一致

  (二)民事行为的生效

  A、基本概念

  1、民事行为生效

  生效的 前提和基础:成立

  (1)通常:成立 即具有 法律效力,即 生效

  (2)特殊:已经成立,但还不具有法律效力,还没 生效。 例:遗嘱

  2、民事法律行为

  生效的民事行为,就是民事法律行为

  3、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

  是指 法律行为 因符合法律规定 而获得 能引起 民事法律关系 设立变更终止 的法律效力。

  法律行为有效,证明 法律行为 已经成为 合法行为,因而获得了 国家的保护

  4、法律行为有效的要件

  根据法律行为的性质,分为:一般有效要件、特别有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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