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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新余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公告

|0·2011-01-07 10:20:23浏览0 收藏0

  余人社字〔2011〕1号

  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管委会人事部门、社会事业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厂矿职工医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字[2010]56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和范围

  (一)凡符合卫生部、原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考试方式及时间

  (一)考试方式分为人机对话和笔试两种方式。2011年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的65个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52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二)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21、22、28、29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1:00-12:30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30-18:00

  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21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22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日期安排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2009年12月31日以前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毕业,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申报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2004年12月31日以前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毕业,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受聘初级士,可申报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3)2007年12月31日以前医学及相应专业大专毕业,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可申报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2009年12月31日以前医学及相应专业本科毕业,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申报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学历,2003年12月31日以前受聘医(药、护、技)师职务;

  (2)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大专学历,2004年12月31日以前受聘医(药、护、技)师职务;

  (3)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本科学历,2006年12月31日以前受聘医(药、护、技)师职务;

  (4)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硕士学位,2008年12月31日以前受聘医(药、护、技)师职务;

  (5)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博士学位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分为网上预报名阶段和现场确认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2010年12月28日――2011年1月16日)

  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进行用户注册,按要求填写相应申报信息,打印《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A4纸打印,一式两份),交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地)审核盖章。

  (二)报名集中现场确认(2011年1月12日――1月14日)

  考生所在单位或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所辖区域考生报名信息资料(包括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和注册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及《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在指定时间内到市卫生局现场报名,市人保局、市卫生局将共同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具体安排如下:

  1月12日,分宜县、厂矿及民营医疗机构;

  1月13日,渝水区、高新区、仙女湖区;

  1月14日,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及其他单位;

  现场确认地点:新余市卫生局人秘科,联系电话:0790-6442620.

  (三)现场确认时间截止2011年1月20日,逾期将不予以确认。

  考生申报信息经签名确认后不予再更改。

  五、有关政策调整

  (一)按照《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的有关规定,自2011年起,报考护理学(士)专业的考生直接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试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二)自2011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增加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15、391)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六、其他有关问题

  (一)报名参加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0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二)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须满2年。

  (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2010年度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报考2011年度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四)准考证打印。自2011年4月28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29日。

  (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前报考中级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机构许可证复印件。

  (六)考试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号)文件要求,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

  (七)由于考试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表时,必须认真按照有关要求填写。报名时间截止后,卫生部考试中心将自动关闭网上报名系统。

  请各单位于2010年1月7日前到市卫生局人秘科领取报名档案袋,并及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附件:1、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1: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一、初级(士)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101 药学 107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102 中药学 108 营养
103 口腔医学技术 109 理化检验技术
104 放射医学技术 110 微生物检验技术
105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111 病案信息技术
106 病理学技术    

  二、初级(师)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201 药学 209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202 中药学 210 营养
203 护理 211 理化检验技术
204 中医护理学 212 微生物检验技术
205 口腔医学技术 213 病案信息技术
206 放射医学技术 214 输血技术
207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215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208 病理学技术    

  三、中级(师)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301 全科医学 347 麻醉学
302 全科(中医类) 348 康复医学
303 内科学 349 推拿(按摩)学
304 心血管内科 350 中医针灸学
305 呼吸内科 351 病理学
306 消化内科 352 临床医学检验学
307 肾内科 353 口腔医学
308 神经内科 354 口腔内科学
309 内分泌学 355 口腔颌面外科学
310 血液病学 356 口腔修复学
311 结核病学 357 口腔正畸学
312 传染病学 358 疼痛学
313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359 重症医学
314 职业病学 360 计划生育
315 中医内科学 361 疾病控制
316 中西医结合内科 362 公共卫生
317 普通外科学 363 职业卫生
318 骨外科学 364 妇幼保健
319 胸心外科学 365 健康教育
320 神经外科学 366 药学
321 泌尿外科学 367 中药学
322 小儿外科学 368 护理学
323 烧伤外科学 369 内科护理
324 整形外科学 370 外科护理
325 中医外科学 371 妇产科护理
326 中西医结合外科学 372 儿科护理
327 中医肛肠科学 373 社区护理
328 中医骨伤学 374 中医护理
329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 375 口腔医学技术
330 妇产科学 376 放射医学技术
331 中医妇科学 377 核医学技术
332 儿科学 378 超声波医学技术
333 中医儿科学 379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334 眼科学 380 病理学技术
335 中医眼科学 381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336 耳鼻咽喉科学 382 营养
337 中医耳鼻咽喉科学 383 理化检验技术
338 皮肤与性病学 384 微生物检验技术
339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385 消毒技术
340 精神病学 386 心理治疗
341 肿瘤内科学 387 心电学技术
342 肿瘤外科学 388 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343 肿瘤放射治疗学 389 病案信息技术
344 放射医学 390 输血技术
345 核医学 391 神经电生理(脑点图)技术
346 超声波医学    

  附件2

  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网报号:          用户名:

  验证码:         确认考点: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考生照片)
民族 出生年月
证件类型 证件编号
健康状况 联系电话
报名情况 档案号(上一年度考生必填此项)
上年度报考专业及代码(往届考生填写) 报考科目 基础知识
报考级别 专业代码 相关专业知识
报考专业 专业知识
现有技术资格 专业实践能力
取得现资格年限 执业类别
教育情况 最高学历 学位
毕业时间 学制
毕业院校 学校备注
毕业专业 毕业专业备注
工作情况 工作单位 单位所属
单位性质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
报考专业级别是否正确 报考科目是否正确
审查意见 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
存放单位审查意见

印章
考点审查意见


考点负责人签章
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备注:①上一年度考试未通过者在报考时须使用上一年度的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

  ②审查意见栏中“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即发证机构审核意见。

  ③专业代码为301至360、102、202、204、367、374的专业,各科目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

  ④此表须申报人员仔细核对后在确认单上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申报人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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