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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消费税
一、纳税人
《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消费税暂行条例所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二、税目税率
(一)税目
税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我国的消费税共有14个税目,分别是: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和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质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
【示例】
1.现行消费税的税目包括( )
A.高尔夫球及球具 B.高档手表 C.成品油
D.护肤护发品 E.实木地板
【答案】ABCE
2.下列各项,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是( )。
A.啤酒 B.彩电
C. 小汽车 D.汽车轮胎
【答案】ACD 【解析】我国是有选择地对部分消费品计征消费税。考生应注意这方面的新变化。
(二)税率
消费税实行的税率有定率和定额两种。根据有关规定,我国消费税有以下三种计税方法:
1.从价定率的计税方法。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质一次性筷子等都实行从价定率的计税方法。
2.从量定额的计税方法。消费税法规定,汽油、柴油等成品油及啤酒、黄酒消费品实行从量定额的计税方法。
3.从量从价复合计税的方法。卷烟和白酒消费税实行从量从价符合计税方法,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示例】
1.我国消费税对不同应税消费品采用了不同的税率形式。下列应税消费品种,适用复合计税方法计征消费税的是( )。
A. 粮食白酒 B. 酒精 C. 成品油 D. 摩托车
【答案】A【解析】我国的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实行复合计税办法。
2.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4月销售粮食白酒4000斤,取得销售收入14 040元(含增值税)。已知粮食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为25%。该酒厂4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 )元。
A.6229.92 B.5510 C.5000 D.4000
【答案】C【解析】应纳消费税=[14040/(1+17%)]×25%+4000×0.5=5000元。
2010年审计师考试辅导招生简章 转自环球网校edu24o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