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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包括实际成本法和计划成本法
(一)实际成本法下发出存货成本的确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包括移动平均法和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对于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劳务的成本,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存货的成本。
1. 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假定先收到的存货先发出,以此计算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结存存货成本的方法。
优点:可以随时结出存货发出成本和结存存货成本,而且期末存货成本接近市价。
缺点: (1)如果存货收发业务较多、且存货单价不稳定时,计算工作量较大。
(2)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发出存货成本偏低,利润偏高。
【应用举例】
发出存货按照先进先出法计价,其特点是( )
A发出存货的成本比价接近于重置成本
B物价上涨时,避免虚增利润
C发出存货的成本与重置成本差额较大
D期末结存数额比较接近实际
答案:CD
2、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法也称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或月末加权平均法,是指月初结存存货和本月收入存货的数量为权数,于月末一次计算存货平均单价,据以计算当月发出存货成本和月末结存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
特点: (1)平时收入时按照数量、单价、金额登记,但每次不确定其结存单价,而是月末一次计算本期的加权平均单价。
(2)本期耗用或出售的存货,平时只登记数量,不登记单价和金额,到月末时,再按此加权平均单价确定其金额。
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单价

月末结存存货实际成本=月末结存存货数量×加权平均单价
本月发出存货实际成本=本月发出存货数量×加权平均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