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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主管技师辅导:微生物学检查(4)

|0·2010-09-03 17:11:30浏览1 收藏0

  检验主管技师辅导:微生物学检查(4)

  常规检验

  1.分离培养:通常正常无菌部位采集的标本接种于血平板,置于空气或含5%-10%CO2的汽缸中培养,大部分细菌可于24-48小时生长良好。若原始培养阴性,但镜检结果和临床信息提示可能有病原菌存在,则应再采集大量标本,离心浓缩,取沉淀接种于营养丰富的需氧或厌氧培养基中培养。

  对于存在正常菌群部位采集的标本,分离时应采用选择培养基以利于病原菌生长,也可加某些抗生素抑制污染菌的生长。

  对于某些感染标本中发现的细菌,如尿路感染的尿液中检出大肠埃希菌,可能是病原菌,也可能是污染菌或正常菌,有赖于定量培养法,即取一定量的标本如液体标本用液体培养基作一系列稀释;组织标本称量后制成悬液,并稀释成10-1,10-2,10-3等,分别取0.1ml涂布于血琼脂平板或倾注培养,35℃24小时后计算每克标本所含细菌数。

  2.鉴定:分离出的细菌一般应经过细菌形态、菌落特点、生化反应、血清学试验、动物接种等鉴定。

  3.体外纯菌药物敏感性试验:常用方法包括抑菌试验、杀菌试验、联合药敏试验和检测细菌产生的抗生素灭活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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