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0年《中级经济基础》:公司法律制度(3)

|0·2010-08-25 14:55:52浏览0 收藏0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预约成功

我知道了

  2.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1)董事会行使的职权:

  ①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②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③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④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⑤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⑥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⑦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⑧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⑨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⑩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2)董事会基本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例题3:2006年单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 )人。

  A.1至5 B.2至l0

  C.5至10 D.3至l3

  3.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①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②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③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④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⑤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⑥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⑦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⑧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010经济师VIP保过班开始招生   

   2009年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交流专题 

   环球网校2010年经济师考试网络辅导热招中  转自环 球 网 校edu24ol.com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