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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海南省下半年公务员考试安排

|0·2010-08-10 18:16:56浏览0 收藏0

  2010年海南省下半年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国际互联网上查询。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考试类别为甲类职位的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类别为乙类职位的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省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的职位还需进行《公安基础知识》的专业科目考试。

  2、笔试时间:2010年9月18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综合成绩

  (1)考试科目为两科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60%、《申论》或《专业》占40%合成笔试综合成绩;考试科目为三科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申论》占30%、《专业》占30%合成笔试综合成绩。

  (2)少数民族人员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县(市)职位的,按本人笔试综合成绩的5%给予加分。

  (3)根据共青团海南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海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琼团联字〔2007〕8号)、《海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意见》(琼人劳保〔2008〕87号)和《关于印发我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方案的通知》(琼教〔2006〕54号)精神,到我省享受中西部政策的11个市县(琼中、五指山、陵水、保亭、白沙、昌江、乐东、东方、临高、定安、屯昌)及三亚的部分贫困乡镇(海棠湾、田独、凤凰、天涯、育才、崖城)服务的志愿者和“三支一扶”毕业生,到我省被列为国家、省扶贫开发重点的6个市县(东方、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陵水)工作的特岗教师,凡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上述地区的招考职位,笔试综合成绩加5分。

  (4)中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报考者须向团省委、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团省委、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笔试结束5天内向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提供考生名单。

  4、笔试综合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划定

  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按省直机关、市县单位和少数民族地区市县单位(琼中、五指山、陵水、保亭、白沙、昌江、乐东、东方)分别划定。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综合成绩和招考职数,在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考职数在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考职数在9人以下的,比例为1:3。

  2、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时间。面试时间由省直招录单位人事部门,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4、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按省直机关、市县单位和少数民族地区市县单位(琼中、五指山、陵水、保亭、白沙、昌江、乐东、东方)分别划定。

  5、其他事项。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须向招录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准考证、报名表等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在职公务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上述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点击查看:2010年海南省下半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

更多信息请访问:公务员频道   海南公务员考试频道   公务员考试论坛    公务员博客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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