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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0年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8月10日-8月30日

|0·2010-08-10 15:42:57浏览0 收藏0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36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和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

  二、考试科目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按照《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5]95号)的规定,报考2科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管理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报考4科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根据《关于2010年举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对按照《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有关规定,参加了2006年《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考试并合格的人员(名单见新疆建设网www.xjjs.gov.cn),只有2010年可报考3科《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经营》、《物业管理综合能力》或1科《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的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程序

  1、考生于2010年8月10日-8月30日登录新疆人事考试网(www.xjrsks.com.cn),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的科目选择和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近期免冠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考生上传照片经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下载打印《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3、资格审查与报考条件按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自治区直属单位及各地、州、市资格审查均由各地、州、市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4、各地、州、市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携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此表及相关要求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下载,网址:www.xjjs.gov.cn)及学历、职称证书等资料到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业处(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办公楼A座22层,联系电话:2815616)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考生在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办理交费手续。无主管单位的考生可在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或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会员部)办理报考手续。

  5、考生于考前一周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保留报名时的用户名及密码,以便打印准考证)。

  6、各地、州、市、自治区直属单位于2010年8月25日-9月5日将考生的报名表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四、考试时间

  2010年10月23日-24日(均为北京时间)

  10月23日

  09:00??11:30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14:00??16:30 物业经营管理

  10月24日

  09:00??11:30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14:00??17:00 物业管理实务

  五、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更多内容访问>> 物业管理师考试频道    物业管理师课程试听     物业管理师考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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