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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房产估价师基本制度与政策答疑(4)

|0·2010-08-06 10:32:26浏览0 收藏0

  按《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换房屋。其价值不等的,按超出部分由支付差价方缴纳契税。本题目的答案应该为C。为什么是D呢?

  答案:

  你的理解正确,

  9.赵某将价值为36万元的住房与陈某的价值28万元的房屋交换,适用的契税税收政策是( )。

  A.房屋交换不用缴纳契税

  B.以交换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由赵某缴纳

  C.以交换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由陈某缴纳

  D.以交换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由二人分摊

  答案:C

  解析:契税的计税依据中,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交换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等值交换免征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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