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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金融机构的种类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将金融机构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一)直接金融机构与间接金融机构
按照【融资方式的不同】,金融机构可以分为直接金融机构和间接金融机构。
直接金融机构,为投资者和筹资者提供中介服务的金融机构 ,投资银行、证券公司
间接金融机构,以间接融资为特征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
上述两类金融机构最明显的区别是,前者在中介融资中一般不发行以自己为债务人的融资工具,只是协助将筹资者发行的金融工具销售给投资者;而后者则发行自己为债务人的融资工具来筹集资金,然后又以各种资产业务分配运用这些资金。
(二)金融调控监管机构与金融运行机构转自环球网校edu24ol.com
(三)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
以存、贷款、汇兑、结算为核心业务的金融机构就是银行,如商业银行、开发银行等
泛指除银行以外的其他各种金融机构,包括保险、证券、信托、租赁和投资等
(四)政策性金融机构与商业性金融机构
政策性金融机构通常是一国为加强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能力,实现政府的产业政策,保证宏观经济协调发展而设立,不以盈利为目的,但可以获得政府资金或税收方面支持的金融机构。
商业性金融机构是一般性金融业务的经营机构,其经营目标是获得利润。
(五)其他种类
按照【金融机构所经营金融业务的基本特征及其发展趋势】,金融机构可以分为存款性金融机构、投资性金融机构、契约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金融机构。
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分类。这种分类是从【交易主体或资金收支的角度】作为划分标准。
1. 中央银行;
2. 存款类公司;
3. 其他金融中介机构,如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消费信贷公司等;
4. 金融辅助机构,如证券经纪人、债券发行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等;
5. 保险公司和养老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