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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及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位考生:
接省财政厅通知,现将2010年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合格标准及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考试科目合格标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55分,《初
级会计电算化》60分。凡3科(包括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由市财政局核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 考试成绩有效期
凡参加2010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其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三、考试查分
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已通过使用考试软件对答题卡进行阅卷,因此不再进行查分。
四、 会计从业资格证办理
2010年度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查询网址:http://218.22.1.78。凡参加2010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带两张一寸同底彩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办理。三县考生可到三县财政部门办理。办证时间:2010年6月17日—2010年12月30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